为使学生宿舍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制度 (一)入住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办理入宿手续: (1)领取宿舍安排通知单或认清安排自己住宿的楼、房(看安排表); (2)缴费(住宿费等); (3)领取房门钥匙等; (4)按指定宿舍及床位入住。 2、在校生凭学生证办理入住手续: (1)缴费(住宿费); (2)领取房门钥匙,按指定宿舍及床位入住。 3、住宿费用按学年一次性收取。 (二)退宿 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凭《离校放行审批表》到各校区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后勤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2、学习期间退宿,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学生工作处批准后,到后勤中心办理退宿手续。退宿后复住宿者,后勤中心视当年房源情况酌情处理。 3、退宿手续办理: (1)到所在宿舍楼注销床位,由管理人员对家具等设备进行验收、签字; (2)到后勤中心结清相关费用; (3)到后勤中心签证盖章; (4)离宿。 4、退宿手续办妥后原则上必须马上离宿。如有特殊原因无法马上离开的,需办理延期手续并按每天7元/人的标准缴交住宿费(期限最多三天)。 5、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家具损毁丢失赔偿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三)日常管理 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2、每个宿舍设室长一人,管理本室内务,按有关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和实施(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后勤中心的调整。个别学生的宿舍调整,视房源床源情况而定,每年6月中旬至月底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后勤中心批准后,于每年的8月底9月初作适当调整。其它时间不办理。 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后勤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私自转让、出借床位者,作退宿处理。对私占宿舍与逾期不搬离宿舍者由管理人员会同后勤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一同采取必要措施责令搬出。对有上述有违章行为的学生,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5、爱护公物。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要倍加爱护,家具不准随意搬迁,凡有丢失、损坏者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宿舍内按规定统一配备家具。不得私带家具、自行车进入宿舍内,不得将学院配备的家具带离宿舍区。 6、不得私配宿舍房门钥匙或在宿舍房门上另外加锁,对违犯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7、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常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8、学生会客或外来人员来访,必须遵守会客制度。 二、作息制度 1、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在学生宿舍区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宿舍大门开关时间:早上6∶00开门、晚上11∶30关门。 3、休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 4、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进入宿舍。 三、安全防范制度 1、学生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管好自己的财物,特别是贵重物品及现金,做到人离宿舍关好门窗和关闭电源。如发生失窃等,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及保卫处。 2、学生应做好防火工作,爱护消防器材。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提倡吸烟,不得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一经发现,予以强行保管)。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警。 四、卫生管理制度 1、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2、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屑果皮、无烟蒂。 (2)墙面无涂写刻画、蛛网灰尘、球印、脚印等污迹。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5)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3、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物品和泼水。 4、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5、学生寝室卫生状况,每天进行抽查评分,卫生成绩每周公布,如连续二周平均分不及格的,对该宿舍进行批评教育处理外,并责令整改。屡教不改的要在校报、校刊等相关媒体予以曝光,并通报所在院、系及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五、违纪处理制度 1、学生在宿舍楼内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学生宿舍实行查房制。宿管工作人员查房时,要求查询学生证件时,学生应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阻挠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对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者,除按上述相关条款予以处理外,还按学校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勒令退宿。 (2)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办法,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勒令退宿。并给予相应的处分。给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留宿异性,勒令退宿。并报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学院开除学籍者,勒令退宿。 (5)已被取消住宿资格的学生,如重新申请住宿的,后勤中心将依据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六、其它 (一)日常检查评分制度 1、为了使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能更好地贯彻执行,建立每日检查评比制度。 2、设立考核管理员队伍,由考核管理员每天根据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检查,严格执法,给各宿舍评分。检查结果及扣分内容要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检查者。 3、日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注:评分在18分以上为优,16分以上为良,12分以上(含12分)为及格,12分以下为不及格。 4、月报表 (1)后勤中心根据管理员的日考核表,对表现好的寝室和不及格寝室实地察看,是否符合日考核情况,并将好人好事和违章(好人好事要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经过;违章情况要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和经过)核准后一并报后勤管理中心。 (2)优秀宿舍与不及格宿舍,管理人员均要与学生交谈,好的鼓励,不及格宿舍发出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3)每周考核评分,成绩公布在大楼进门口处请学生进行互相监督。 (4)经日考核二周评分为优宿舍和不及格宿舍(经教育未有整改动向),在校报、校刊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并通报所属院系领导,请院系领导对优秀宿舍给予表扬鼓励,对不及格宿舍责令整改,共同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二)安全门卫制度 1、学生宿舍设立值班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 2、各学生宿舍楼设立治安保卫组,协助学院保卫处做好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值班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值勤时必须佩带标志在学生宿舍楼门口值班,密切注意进出人员状况,对可疑人员进行检查证件等。 3、学生宿舍楼治安保卫组备有治安登记簿,记录来访人员和学生宿舍发生的治安问题。 4、学生宿舍区内备有消防龙头,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调换。 5、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6、保持门厅、走廊及楼梯等公共通道的畅通,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物。 7、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三)学生宿舍家具管理制度 1、后勤管理中心对学生宿舍家具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学生宿舍家具的调配及报修工作。 2、爱护家具是每位学生应尽责任,珍惜使用家具,维护家具完好。 3、学生宿舍配置的家具,不得随意搬迁,移作他用。 4、宿舍家具属于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人为损坏家具除照价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生宿舍“文明宿舍”创建与评比办法 使“我爱我家”创建文明宿舍活动成为广大同学自觉行动,首先在我“家”(宿舍)的领域内展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精神风貌,把学生宿舍建成优雅、自然、朴素、健康文化气息浓郁的园地。 第一条 创建文明宿舍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手段:广播站、院报、黑板报以及各系、院、部对学生进行宣传、引导工作。 第二条 推荐参评文明宿舍 1、申报采取院系推荐和免检宿舍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2、各学生宿舍区管理员对申报文明寝室进行初评、推荐。 3、公布参评文明宿舍(每幢学生宿舍楼内公布)。 第三条 文明宿舍评分标准 1、地面、墙面4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角无蛛网积尘、无乱张贴,灯具、电扇罩壳内无积尘,墙面无污损、无刻写涂画、无球印、脚印,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 2、床铺被褥蚊帐4分:被子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蚊帐挂放统一、整齐,床上用品整洁大方。 3、门窗玻璃4分:门窗无积尘、玻璃干净明亮,无乱张贴、乱刻画,风钩、插销使用正确。 4、物品堆放4分:箱子、书籍、毛巾、鞋子等生活用品摆放整洁。 5、宿舍文化4分:优雅、自然、朴素、健康向上。 6、无违章用电及违纪现象。若有,取消参评资格。 第四条 文明宿舍奖励 1、被评上文明宿舍,在宿舍门上悬挂“文明宿舍”标志。“文明宿舍”称号非终身制,在下一年度评选前,自动摘牌。 2、“文明宿舍”在院报等报刊上刊登表彰。 3、对“文明宿舍”给予物质奖励,以资鼓励。 第五条 评比“文明宿舍”制度 1、每年10月申报,11月进行初评,12月至次年4月间复评,次年的5月进行终评和表彰(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每次评选宿舍总数的10%左右,做到宁缺毋滥。 3、评比小组:学生公寓管委会、学工处、团委、后勤管理服务处(后勤管理中心)等代表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