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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筑工程系学生宿舍评比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优美、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项目

1、文明寝室;

2、优秀寝室长。

二、评比条件

1、卫生寝室:全室成员遵守校规校纪和宿舍管理制度,无打架、酗酒、赌博、烧小灶、私接电源等违纪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寝室值日制度,搞好内务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生活、学习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历次卫生检查成绩均在60分以上,全学期总平均成绩达80分。

2、文明寝室除具备卫生寝室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注重道德修养,主动关心班级和寝室工作,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同学之间互帮互学,学习风气浓厚模范遵守寝室管理规定,在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中成绩突出。室内经常保持干净、整齐、有序,历次卫生检查成绩在70分以上。且学期成绩总平均达90分。

3、优秀寝室长:认真履行寝室长职责,以身作则,组织全寝室成员共建“文明寝室”,一月内不出现违规宿舍管理规定的事件

三、评比方式:寝室评比先由各班在平时自查评分的基础上,严格依据评比条件,初步产生“卫生”、“文明”寝室和优秀寝室。

审批原则:

①凡互查、普查中,宿舍有一次得分低于60分或全学期检查有一半以上未达到80分或90分的,取消卫生寝室或文明寝室资格。

②由宿管部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抽查中有一次不合格者,取消该室评选资格。

四、时间安排

卫生寝室、文明寝室按月进行评选,评选工作统一安排在下月进行。

五、表彰奖励

1、卫生寝室通报表扬,其成员在班级量化分中加0.5-1.5分/次。2、文明寝室通报表扬,授予奖励,发80元物资奖励,其成员在班级量化分中加1-3分/次。

3、优秀寝室长发奖状或证书。

4、宿舍管理先进班级发奖状,并按一等奖(第一名)200元,二等奖(第二、三名)150元,三等奖(第四、五、六名)

100元的标准发给奖金。

5、评比工作结束后,本系予以表彰,系报、宣传栏刊登光荣榜。六、注意事项

1、未达到卫生寝室要求的为不卫生寝室,其成员本学年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学生寝室评比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班级、优秀辅导员的依据之一。

3、本系发给班级的奖金,用于班级的创建活动,不得平均分给个人。

七、组织领导

学生宿舍评比活动由学生会具体负责实施。

八、本办法由学生会宿管部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从2006年9月起实行。